公開轉傳誹謗訊息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805 次瀏覽事實經過: 我告了網友妨害名譽,原因是對方不斷轉傳有關於我在靠北版上的不實謠言。因為匿名靠北文難以查實背後係何人發文,而對方使用轉傳的方式來散佈這些訊息(且是在人數眾多的群組以及論壇)。因此這位轉傳的人對我敵意很深,並且煽動周遭的人與我為敵,目前演變成網路霸凌,且對方知道我告人後,霸凌行為更猖獗。目前為止,我並沒有任何言語反擊,都是默默承受(長達一年多時間),最後決定交由司法處理。目前雙方筆錄皆製作完畢,準備開偵查庭(他字案)。 問題: 一、請問不斷轉傳誹謗言論是否觸法? 二、原告身分在偵查庭有哪些保護自己的權利? 三、他字案之妨害名譽是否對原告較為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