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電腦使用。35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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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因擅自截圖他人ig版面,上傳至dcard

問題:對方提告,該如何解決?
能私下和解嗎?
48882413用戶 發表於 2019/10/26 23:45

2 位律師回答

  • 黃國彰律師
    黃國彰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0/26 23:53
    回覆諮詢(273)、最佳解答(26)、獲得感謝(117)

    感謝律師回答
    如果是用自己的手機就螢幕畫面截取自己閱覽的他人IG版面,應與刑法359條無關
    
    
                         
  • 48882413用戶
    發表於 2019/10/27 01:28
    因有擅自將截圖貼至dcard平台,也無關刑法359條嗎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0/27 06:38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類似刑事案件,依您所述,無關刑法359條,但不無可能涉及其他犯行,因相關細節及法律上重要爭點尚不清楚,且法律訴訟案件都是動態的過程,要看雙方攻防說法及證據,較難靜態的一概而論,本件建議您攜帶相關事證資料,親自與專業律師面談討論細節,作全盤考量,以利下精準法律意見判斷,並維護您的權益,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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