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袋地通行權

不動產.土地 其他 3145 次瀏覽
事實經過:
鄰地土地為「袋地」,被告我家土地需容忍通行權。
原先我們土地都讓原告通行,經土地鑑界後,我們將自己土地以鐵網圍起來,袋口鄰地便告我們土地需給予10坪大小通行權。
問題:
1、我們知道鄰地是袋地,所以在圍鐵網時就有留3米寬未圍鐵網提供他們通行,並非未給予通行,為何他們還要主張多提供給10坪土地給他們通行,有這個規定嗎?
2、我們通道留3米寬後,出來因為又與另一個土地所有人鄰地交接,對方不願意留通道給他,導致他真正經我家土地出來後,只有1米2的寬度可以到道路。為何鄰地不給他通道,就必須由我家土地留通道給他?
3、因為之前我家土地都未使用(細長型土地難耕種,旁邊又是水溝)所有沒有作任何用途,但因對方態度堅持要我家土地,於是申請鑑界,現在他們的種植物在我家土地上,我們可以主張請他們講種植物(柳丁樹)移除嗎?
7503cfac用戶 發表於 2019/10/27 10:38

2 位律師回答

  • 陳俊瑋律師
    陳俊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0/27 10:54
    回覆諮詢(634)、最佳解答(21)、獲得感謝(224)

    感謝律師回答
    1.法律規定是「必要之範圍內」,擇其周圍地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對於通行地因此所受之損害,並應支付償金。(民法第787條)
    2.這沒有一定,要看現場狀況「擇其周圍地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
    3.可請求移除。
    4.你們給他們三米寬道路通行,是有權收取償金的,有收嗎?
    
    
                         
  • 徐維宏律師
    徐維宏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0/27 11:10
    回覆諮詢(539)、最佳解答(60)、獲得感謝(230)

    你好:
    首先要先釐清形成袋地之原因為何,是否為土地所有權人之任意行為或是因土地一部之讓與或分割所造成,若是,則土地所有權人請求通行之權會受到限制。
    若屬於單純之袋地,通行權人應於通行必要之範圍內,擇其周圍地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對於通行地因此所受之損害,並應支付償金。通行你所有之土地是否屬於周圍地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要就個案情形認定。
    若未經你們同意擅自在你們的土地上種植果樹等,可以請求剷除後返還土地,並請求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
    
    
                         
  • 7503cfac用戶
    發表於 2019/10/27 12:13
    我們沒收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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