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取財罪是否成立?
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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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兩人因結怨,一日B君因氣憤而刮傷A君汽車門鈑金(國產十年以上車,新車原價不到50萬),只輕微刮傷,未使鈑金凹陷導致車門無法開啟(車可開、門可開),重新烤漆處理便可(估計兩萬元以內)。
第一日A君因此要提告B君毀損罪,B君表示願賠五萬元,A君確開口要求賠20萬,並告訴B君若覺得貴不給20萬,可以自己去跟法官講,也許法官會幫忙判賠2000元。
第二日B君打電話給A君,請A君降價算便宜一點並請求到調解委員會,A君不但不願意降價,還表示要私了不願意到調節委員會,並在電話中向B君說 “如果今天沒給20萬,明天就去告他”;“如果今天沒拿20萬出來隔天就會去告他”,導致B君心生恐懼,在當晚交付A君20萬。
A君講電話的音量不算小,此時A君對B君說的話剛好被鄰居C君在A君家門外公共空間聽到了,並錄音錄下打算要告發A君(A君目前尚不知道有C君知道此事)。
B君交付20萬和A君簽和解書時,A君還要求B君不可反告他,否則不和解,要求若B君將來告A君則要賠一佰萬,並要求寫在和解書中,B君迫於A君威脅只好簽訂了不平等和解書。
請問
1. A君第一日的言語(不給20萬,可以自己去跟法官講)是否觸犯恐嚇威脅?
2. A君雖有汽車鈑金受損問題,可要求B君賠償,但A君要求給20萬,若沒拿20萬就告他,是否觸犯刑法“恐嚇取財既遂”?
3. C君錄音錄A君講電話對話內容(C君知道A對話對象是誰),C君告發是否會被A君告 “妨礙秘密”罪?
4. B君被迫簽訂了不可告A君的和解書,請問此和解書是否具備法律效益?
5. 若“恐嚇取財既遂”成立,若C君去告發,向檢察官指出是B君受到恐嚇,B君也承認是受害者,請問B君是否等同告A君要賠和解書所記載“一佰萬”?
以上問題,謝謝解惑!!
cc397301用戶
發表於 2022/01/27 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