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棄繼承後特留分還存在嗎?
遺產.繼承.贈與 拋棄繼承 3432 次瀏覽請問如果拋棄繼承後,想要拿回特留分的遺產,還可以要的回來嗎?(有寫遺囑沒有要分給我)
請問如果拋棄繼承後,想要拿回特留分的遺產,還可以要的回來嗎?(有寫遺囑沒有要分給我)
您好 拋棄繼承是針對遺產與債務都拋棄,因此辦理完成經法院備查後,就不能再要求任何遺產。 如果有其他問題,建議直接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一、拋棄繼承如果沒跟法院遞狀備查就不算數。 二、遺囑要看有沒有符合喪失繼承權的事由,如果沒有符合喪失繼承權的事由就還有機會拿特留分。 三、綜上,如果還沒有跟法院聲請備查又不符合喪失繼承權事由就會有空間。 四、我覺得你會需要預約諮詢談詳細一點。 五、我先摘要乙則相關判決供你參考: (按依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5款規定,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並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喪失其繼承權,要件有二:繼承人為重大之虐待或侮辱行為以及經被繼承人為該繼承人不得繼承之表示。至於是否為重大之虐待或侮辱,須依客觀的社會觀念衡量之,亦即應考慮當事人之教育程度、社會地位、社會倫理觀念及其他一切情事,具體決定之,不得憑被繼承人之主觀認定,否認被繼承人得摭拾細故用以剝奪繼承人之地位,自非保護繼承人之道,為多位學者戴炎輝、戴東雄、史尚寬、陳棋炎、黃宗樂、郭振恭等人所共同見解。至於被繼承人之表示行為,法無明文,學者通說及實務見解認為不必以遺囑為之,屬不要式行為,表示行為亦毋庸對特定人為之。 六、所以說關於有無喪失繼承權乙節,遺囑的內容是重點,還有你手上的證據與其他可能是繼承人的人手上掌握的證據也是重點。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line:lawyer660129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官方Line ID: @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 (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祝福您平安喜樂、事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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