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詢問及許可偷用我的證件去申辦別人的補助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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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親從小就因工作到處拈花惹草,心思從來沒有放在家人和家庭上,在加上我壞心的姑姑長年的挑撥離間,所以跟我們關係非常差,我媽因為財產問題才一直沒有跟他離婚。
我因為一出生就驗出罕見疾病所以有重度身心障礙手冊,再加上2019年初遇到詐欺被騙了快200萬,所以家裡人一致同意讓從小就負責照顧我處理我大小事的母親擔任輔助人並申請輔助宣告,2019年中法院正式宣判我為受輔助宣告之人並由我的母親擔任我的輔助人幫助我管理錢財等等。
上個月中我的父親在我睡覺時突然進來跟我要殘障手冊,我本來不太想理他,可是他就開始翻我的包包和褲子,不給他就一直煩我吵我,最後沒辦法就給了他,事後我問他拿我的手冊是要去做什麼,他還很敷衍的說要申請停車位,我雖然懷疑但是也沒有多問。直到今天因為共用的桌電他忘記登出賴然後跳出視窗我才稍微看了一下,發現原來是我的姑姑要用我的手冊去申請補助減免之類的,所以要我父親提供我的手冊給她,我父親就拿我的手冊拍照上傳了正反面影本給她。
1.如果我母親之後徹底跟他們鬧翻要對他們提告,這是否符合詐欺的為了自己或第三方的利益進行詐術?因為這是未經我以及我的輔助人的詢問以及同意私自去做的事所以想請問一下?
我的母親今早已有發訊息告誡他們使用我的證件需要經過她輔助人的同意才行,到時候偷偷做被發現了或是出事了一定會走法律途徑絕不寬貸,2.如果他們做了但是去取消了是否還會有法律效益或追訴期?
3.這除了有疑似詐欺的問題,請問還沒有其他法律上的罪行?
cc4bc3ce用戶
發表於 2022/02/06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