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不履行與侵權行為
醫療事故 其他 1469 次瀏覽與醫院有醫糾案件欲提告。因看文章寫道:醫糾案件建議依據債務不履行的法條進行提告,這樣舉證責任在對方,較有機會勝訴。 但當時是跟醫院簽同意書/契約,現在要對醫院跟醫師進行提告。 請問: 1.依據哪條法條提告對我方較唯有利? 2.可以同時對醫院跟醫師提告債務不履行以及侵權行為嗎?
與醫院有醫糾案件欲提告。因看文章寫道:醫糾案件建議依據債務不履行的法條進行提告,這樣舉證責任在對方,較有機會勝訴。 但當時是跟醫院簽同意書/契約,現在要對醫院跟醫師進行提告。 請問: 1.依據哪條法條提告對我方較唯有利? 2.可以同時對醫院跟醫師提告債務不履行以及侵權行為嗎?
您好 1、依照民法第227條債務不履行、與民法第188條侵權行為規定跟醫院、醫師求償。 2、可以。 3、醫療糾紛的案件非常複雜,涉及層面廣、而且多半要透過醫審會鑑定。如果不請律師要自己打官司非常困難,一旦敗訴要上訴機會更低。 4、本人有處理過類似的案件,如果對於提告與求償細節不清楚,建議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一、醫療糾紛可能涉及民事的契約責任,即不完全給付之債務不履行責任;或是依照民法第184條、188條、醫療法第82條等規定,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具體個案如何主張請求權基礎,必須了解實際狀況後,才能周全判斷,評估如何主張較為有利。 二、可以的。 醫糾之訴訟,於個案上經常會送鑑定,醫事鑑定機關鑑定後,再由個案承審法官作出判斷。 若有進一步諮詢或委任律師辦理的需求,可以點入本人個人頁,以臉書專頁之訊息功能或LINE訊息,隨時來訊。
您好 訴訟前建議先透過當地縣市政府衛生局進行調解,爭取雙贏,至於法條適用,應視具體案件內容而定,不應一概而論,以免權益受損,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醫療案件並且和解案件,有無訴訟或是協商空間以及相關細節可持事證與本所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您好,債務不履行及侵權行為都是可能的請求權基礎,但比較保險的做法是將所有可能的請求權合併主張,而不是糾結於如何從中選擇,且不論主張何種請求權,重點還是應擺在理由論述及證據的充實,而如何在醫審會鑑定中取得有利的認定,更是勝敗的關鍵。
1.醫院是負擔僱用人的連帶賠償責任 2.如果對於法條完全不熟悉,建議委託律師處理,可加LINE ID:lightkao 諮詢
您好,我是謝律師(line:@036nxkvu),法條包括但不限於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2項、第188 條第1項前段、第544條、第227條、第193條第1項、第195條第1項前段等規定等等,就儘量援引,基本上就是侵權行為跟債務不履行,但事實認定即醫療行為有無疏失才是勝敗關鍵,醫療案件被害人勝訴機會不高,也少見不委任律師的,建議提告前可能至少諮詢律師相關訴訟策略為妥!
您好,請求權基礎如同上面幾位律師所述的法條外,另須善用民事訴訟法規定將舉證責任推導致對方。令醫療糾紛通常都會進行鑑定,鑑定問題都有可能影響成敗,醫療糾紛案件建議至少向律師諮詢過,擬定訴訟策略再進行提告,對您比較有利。 若有其他問題,可以加line(ID:0979623261)進一步諮詢。
您好: 1.若認為醫師在施行醫療行為的過程中具有疏失所產生之醫療糾紛,依據醫療結果對被害者造成受損程度的不同,醫師可能會涉及刑事上的過失致輕傷罪、過失致重傷罪甚至「過失致死罪」等。 2.而民事上,醫師因為施行醫療行為時有疏失,對於病患的健康權、心理以及身體產生之損害,除可以依照民法第184、193、195條的規定,亦可向醫師請求損害賠償以及精神損失。 3.最後也可向醫院請求履行雙方簽訂的醫療契約以及依照民法第188條,向醫師所服務的醫療院所請求連帶賠償。 4.醫療案件涉及高度專業性內容判斷之問題不可一概而論,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件可供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您好: 1.若認為醫師在施行醫療行為的過程中具有疏失所產生之醫療糾紛,依據醫療結果對被害者造成受損程度的不同,醫師可能會涉及刑事上的過失致輕傷罪、過失致重傷罪甚至「過失致死罪」等。 2.而民事上,醫師因為施行醫療行為時有疏失,對於病患的健康權、心理以及身體產生之損害,除可以依照民法第184、193、195條的規定,亦可向醫師請求損害賠償以及精神損失。 3.最後也可向醫院請求履行雙方簽訂的醫療契約以及依照民法第188條,向醫師所服務的醫療院所請求連帶賠償。 4.醫療案件涉及高度專業性內容判斷之問題不可一概而論,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件可供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官方Line ID: @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 (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祝福您平安喜樂、事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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