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互告的兩人可以查的到對方有沒有看過心理醫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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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互告的兩人可以查的到對方有沒有看過心理醫生嗎?或是律師才可以詢問醫院關於對方的就診資料呢?
a813dd53用戶 發表於 2022/02/10 02:30

7 位律師回答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22/02/10 09:34
    回覆諮詢(1866)、最佳解答(144)、獲得感謝(61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您可以向法官或檢察官聲請調查,若法官或檢察官認為有調查必要,就會發函調查。
    
    
                         
  • 鄭楓丹律師
    鄭楓丹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2/10 11:08
    回覆諮詢(2423)、最佳解答(73)、獲得感謝(771)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只能透過法官或檢察官請求調查,否則彼此查不到對方的看診紀錄。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2/02/10 11:10
    回覆諮詢(19555)、最佳解答(1501)、獲得感謝(5710)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律師本身無法查閱,
    2、但可以委託律師向法院、或地檢署聲請調閱就診紀錄或證明,但要符合必要性。
    3、本人處理過互告的案件,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2/10 12:49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可在訴訟程序中聲請調查證據,但不能摸索證明,亦即要有一定之事實證據為前提,法官較會同意深入調查。
    
    
                         
  • 陳奕如律師
    陳奕如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2/02/10 13:01
    回覆諮詢(1800)、最佳解答(54)、獲得感謝(429)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建議委請律師代撰聲請調查證據狀。倘有其他疑問或案件細節,可加LINE ID:lawyerc進一步諮詢。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2/02/10 15:30
    回覆諮詢(4109)、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1)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需透過地檢署或法院發函調查始能得知,律師並無法直接調查。要聲請調查的話可向地檢署或法院具狀,並應敘明調查之待證事項、與本案關聯和必要性等事由為何,以免遭到駁回。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3/10 11:20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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