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視權
婚姻.監護 子女監護 597 次瀏覽請問探視權見面ㄧ定要經過監護人同意嗎?還是一定要在協議書上寫清楚!謝謝
請問探視權見面ㄧ定要經過監護人同意嗎?還是一定要在協議書上寫清楚!謝謝
您好, 1、不用經過對方同意,探視權是沒有跟子女共同居住的一方父或母的權利。 建議寫在協議書內是對您比較有保障。 2、如果協議不成,也可以委託律師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方案。 3、本人擅長探視、監護案件,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您好,探視權建議約定好相關細節於協議書,並建議尋求專業,由律師協助撰擬。 如果雙方無法協議,或協議未果,可以依法向家事法院遞狀聲請酌定會面交往之方式。 若有進一步諮詢或欲由律師協助辦理的地方,可以來訊。
您好: 如果沒有協議清楚實務上常見監護權人會以不同意或孩子有事等等理由拒絕探視。如果對方連跟您協議的意願都沒有則建議透過法院裁定會面交往的方式,以法院裁定的方式為基準進行探視,如此ㄧ來也才有強制執行力能保障探視的權利。
您好,我是謝律師(line:@036nxkvu),原則上應依照離婚協議書或法院之裁定辦理,而不是每次探視均要由監護人同意。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官方Line ID: @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 (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祝福您平安喜樂、事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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