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用假帳號PO不雅照在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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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人妻,在網路上認識一位男網友,後來開始交往並發展出超友誼的關係,後來想提出分手,卻被男生屢次威脅,如果分手就要把不倫戀情公開,導致我長期飽受精神折磨。直到最近終於受不了決定離開他,他又開始威脅要告訴我先生,我已經去警察局報案。報案後隔天又發現他用我的照片開假帳號在fb, PO出我的不雅照片,裡面包含用針孔偷拍的裸露照片,請問我現在除了截圖蒐證,還能做什麼?
b4568df2用戶 發表於 2019/10/28 13:12

2 位律師回答

  • 陳俊瑋律師
    陳俊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0/28 13:21
    回覆諮詢(634)、最佳解答(21)、獲得感謝(224)

    感謝律師回答
    對方涉及相姦、妨害秘密、散布猥褻物品、誹謗、偽造準私文書等,建議盡量蒐證交由律師整理並提告,因事件涉及很多隱私的東西您可能覺得不想說太多太白,建議可依您所在地區搜尋網站內離您較近的律師聯繫以利獲得更進一步進協助。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10/28 13:29
    回覆諮詢(4147)、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1.視具體情節,該名男網友恐涉及刑事妨害名譽、個資、妨害秘密、散布猥褻物品等問題。
    2.除蒐證外,您應注意告訴權時效為6個月,該名男網友所涉犯罪部分需於6個月內為之。因此如您有意對男網友提出刑事告訴,應注意6個月之規定。
    3.如您要阻止該名男網友後續之不法行為,可考慮聲請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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