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一再闖入租屋範圍可以提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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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八月租店面時,房東ㄧ再保證不會進入到我們工作場域。我們是做手搖飲的,但後來,房東在我們裝潢期間,一再進入我們租屋範圍,甚至要我們牽移廚房區域。我們有做好安全設施與保全設備,可是房東一再要求我們要另簽合約,如果廚房位置導致住屋天井生鏽,我們需要賠償。前提是,屋齡本身已達10年以上,天井早已有生鏽,何以斷定是我們造成的?其二,屋主ㄧ再闖入我們的租屋範圍,是否可以對他提告?
1. 騷擾或是另有可以制止的他的方式?
2. 他言語中有疑似威脅口吻,若我們不與他另簽合約,我們須賠償屋內設施損壞。(但前合約前,他並未提到)我們可否有拒絕簽約的權利?
d523773c用戶 發表於 2019/10/28 14:55

1 位律師回答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19/11/05 11:29
    回覆諮詢(1935)、最佳解答(147)、獲得感謝(630)

    您好,關於您所提出的問題,簡要回答如下:
    1.您與房東簽訂租賃契約後,房東即不得隨意進入租賃物,若您拒絕房東進入租賃物,房東仍執意進入租賃物,即有成立侵入住宅罪之可能。
    2.若您對於合約內容不滿,當然可拒絕簽約,至於是否須賠償屋內設施損壞,須視該設施是否為您所毀損,應與是否簽訂合約無關。
    3.建議您備妥相關資料向律師諮詢,由律師依照實際情況提供專業法律意見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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