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被移轉管轄法院,有無救濟方式?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4970 次瀏覽誹謗罪,被告設籍高雄,原告在新竹,瀏覽不實言論,也在新竹提告。 但今天收到新竹地檢的公文,說要移送案件到高雄地檢,正本是給台灣高等地檢署。 請問原告需要提出異議嗎?或是有什麼救濟方式?? 因為如果案件被移送到高雄,以後開庭會增加更多的時間和費用~~感謝
誹謗罪,被告設籍高雄,原告在新竹,瀏覽不實言論,也在新竹提告。 但今天收到新竹地檢的公文,說要移送案件到高雄地檢,正本是給台灣高等地檢署。 請問原告需要提出異議嗎?或是有什麼救濟方式?? 因為如果案件被移送到高雄,以後開庭會增加更多的時間和費用~~感謝
您好 1.如果是網路犯罪,被移轉的情況很常見,但依法新竹地檢署也有管轄權。 2.如果不希望移轉,可委託律師提出陳報狀。 3.本人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也可以代理您去高雄出庭跟被告求償,如果需要協助或者有其他問題,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您好,若不同意移轉可以陳報意見,相關細節可持事證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39330
您好,原則上會移到高雄,但您是告訴人,不一定要出庭。 若有其他問題,可以加line進一步諮詢。
您好: 1.於網路犯罪此種移轉管轄之函文並非不常見,惟您仍可具狀對於移轉管轄表示意見供高檢署審核。 2.建議您可參考,審核移轉管轄案件應行注意事項:「三、各檢察署對於有管轄權之案件,以被告住居所或所在地在他檢察署轄區內為由報請移轉管轄者,不予核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轄區內應查明之事項已調查完畢者,不在此限:(一)告訴人、被害人均在被告住居所或所在地之檢察署轄區內者。(二)於單純施用毒品案件,認有其他理由宜由被告住居所或所在地之檢察署管轄者。(三)其他檢察署關於有管轄權之連繫因素較多、證據調查較為便捷,以移由該檢察署偵查為宜者。」新竹地檢是否僅以被告住居所地在高雄即聲請移轉,若是則可能違反前述第三點前段,高檢署不應予以核准。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官方Line ID: @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 (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祝福您平安喜樂、事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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