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公共空間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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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你好
本人居住在某大樓(屋齡約20年左右)居住戶約60戶,其實這件事已經鬧了好幾年,就是本大樓的某一塊公共空間在一樓住戶旁,經過本大樓管委會查證(相關地政資料都有調查)是屬於本大樓所有用戶共有,但是這一樓住戶卻因說當初買房子時建商及第一優先居住大樓的住戶和他簽訂優先使用權,如今和本大樓管委會告知那塊公共空間屬於他的甚至要圍起來不給使用,那時候根本有沒有管委會只有建商和第一優先進來居住的用戶,這樣他們私自簽訂的什麼優先使用權那塊公共空間這合約,如今對其他用戶來說是沒有使用權的意思嗎?
先謝謝律師回答
bc8a3b91用戶 發表於 2022/03/01 22:58

4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2/03/01 23:32
    回覆諮詢(19806)、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1)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可以要求對方出示使用權的證明,否則應該屬於全體住戶共有。
    2、如果對方不返還,管委會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提告一樓住戶要求返還,並支付佔用期間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費用。
    3、對方不構成竊占罪,應該走民事訴訟或調解處理。
    4、如果有其他問題,建議可以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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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奕如律師
    陳奕如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3/01 23:47
    回覆諮詢(1831)、最佳解答(54)、獲得感謝(43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民法之規定,約定專用部分之範圍及使用主體,訂於規約始生效力;區分所有人間依規約所生之權利義務,繼受人應受拘束。因此,建議您先確認這個社區的管理規約裡,有沒有提到「共用部分供特定區分所有權人約定專用」的相關條文及附表表格去做時間比對,倘該住戶確實無權占有社區共用土地,則可由管理委員會名義起訴請求拆除地上物及將土地騰空返還。倘有其他疑問或案件細節,可加LINE ID:lawyerc進一步諮詢。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2/03/02 11:47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就上述可先釐清社區管理規約,有無約定專用或是分管契約規定等等內容,倘若沒有可以考慮提出無權占有返還之訴,以及請求返還對方無權占有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有無訴訟或是協商空間可持事證與本所進一步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經驗可供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2/03/09 14:51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蒐集證據妥善保存,並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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