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侵犯配偶權怎麼收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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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提告小三,侵犯配偶權,怎麼收證
d54e99a6用戶 發表於 2019/10/28 22:02

2 位律師回答

  • 陳禾原律師
    陳禾原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0/28 22:05
    回覆諮詢(326)、最佳解答(22)、獲得感謝(133)

    感謝律師回答
    不以通姦為限,任何一切曖昧對話、擁抱牽手等不當動作都可為證,建議洽專業律師諮詢。
    
    
                         
  • 陳敬人律師
    陳敬人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0/31 11:19
    回覆諮詢(72)、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13)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所謂配偶間所應互負之誠實義務,對照刑法第239條所定通姦、相姦罪責,民法第1001條所定同居義務、同法第1052條第1項第1、2款所定重婚、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構成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等規定觀之,該義務之內涵應係指配偶一方不應有重婚、與配偶以外之人性交、同居等不貞行為,或雖未於婚姻以外有性交、同居之事實,而與第三人間有與性交關連、專屬夫妻共同親密生活之對話(如俗稱之鹹濕對話)、肢體接觸及互動。此等專屬配偶間親密生活之關係,法律性質上應解為婚姻上之人格權,第三人應予尊重,不容任意侵害。
    (2)至若第三人與配偶間單純之情感表達、無涉親密肢體接觸之往來,或與性行為不相關連之言詞,則難謂與前述不貞行為態樣相當或專屬配偶間親密生活,縱令該等行為致配偶之另一方不悅或情感受創,道德上應予非難,仍非法律上所應保護之配偶權或身分法益之侵害,法律亦無從規範、禁止該等精神上不忠誠之表現,以免過度限縮夫妻各自之主體性及人際往來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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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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