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不履行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242 次瀏覽律師您好,先前有投資朋友,有簽立合約,合約內容有保證本金及每月固定配息多少金額,經歷4年也都有準時匯款,於去年五月朋友通知發生變故,故無法再匯款,因為投資的公司負責人跑了,聲稱她也是被害者,可是我們的合約,是跟朋友簽的,不是公司負責人,我想請問,如果要想拿回合約的本金,應該提告什麼? 尚不確定是否有詐欺,因為我不確定他們有沒有騙人(但後來有聽說他們夫妻已經被收押禁見,但不知原因),請問這是提告刑事還是民事?適用哪個法??侵佔嗎?還是?? 另外若要提起訴訟,我應該幾年以內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