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糾紛(牽扯到刑事)不知道這情況我該選擇堅持提告還是和解?
刑事犯罪
刑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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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經過:
我之前在外面租屋,有時候心情不好在房間發洩情緒(時間非常短暫),當時不知道聲音有傳到其他住戶那裡,後來其他房客跟房東投訴
後來房東來找我談事情,之後說要幫我掃地,趁我在盥洗時把鑰匙和合約書偷走,等他離開後我才發現東西被拿走了
原本想等後天找他理論,結果房東趁我隔天外出時擅自進入我房間把我東西打包放在1樓大廳外,還直接扣除我一個月的押金,只退我一個月的押金,並交代管理員不準讓我進入大廳裡
問題:
之前有去警局提告侵入住宅、竊盜、強制、毀損罪了,現在地檢署有發偵查庭傳票過來,房東有表示願意和解,但我不知道選擇和解會不會吃虧,也不知道怎樣的和解內容在法律上才合理,因為我最希望的是想讓對方接受法律上處罰留前科,並拿取相關賠償
目前手上證據有大廳監視器畫面(有拍到房東搬動我行李的畫面),以及他寫一張「房東OOO寄,60-16F E室,租客OOO的行李」的紙條貼在我行李上,還有line有他向我要求匯款房租的對話紀錄
想請問這種情況我要選擇堅持提告,還是選擇和解?哪一個對我比較有利?
0a4afc55用戶
發表於 2022/03/14 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