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姊棄養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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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的父親,過去曾長達十年與先生住在一起,皆由先生單獨扶養,後因細故吵架,父親搬出去獨自生活約三年,直至去年三四月間,才通知我們,他因糖尿病惡化而須截肢。
由於截肢,衡量父親無法獨立生活,於是先生與兩個姊姊商量好,去年五月出院後,讓父親住進長照機構,費用由三人均分。長照機構立約人由大姊簽約。
然而,大姊自去年十一月開始未付自己應付的三分之一費用,拖欠至今。後期甚至不回應訊息、不接電話。
想詢問:
1.應如何一步步確實蒐證,並控告大姊未盡扶養義務?
2.是否有可能連同過去十幾年先生獨立扶養父親的部分,請大姊返還過去十多年間由先生代墊的扶養費用?
3.大姊一直聲稱自己沒工作,因而無法負擔父母扶養義務。她如此不負責任的行為,難道就可以擔任其次子的單獨監護人嗎?(男友與大姊無婚姻關係,小孩亦無認養關係)
備註:
大姊現今約47歲,手腳健全,心智正常,卻已十多年未工作,也從未負擔父母雙親的扶養費用。
大姊十多年前與前夫離婚後,帶著小孩與男友同居。現有兩個小孩,一個是與前夫所生,約18歲左右,另一個是與現任男友所生,因有自閉症狀目前讀特殊幼教班。大姊一家日常生活花費多年來皆由男友支付,從未出去工作,但與男友並無婚姻關係。
其實因父親有殘障身分補助,長照機構費用每月扣除補助再除以三,每人負擔金額也不過五千至七千不等。大姊平時生活由男友支付,吃穿無虞,父親的扶養費用即使不好意思請男友支付,她好手好腳只要願意出去打工工作,不可能付不出來。這才是我們最寒心的部分。
d068761b用戶
發表於 2022/03/16 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