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假釋
刑事犯罪 毒品.違禁品 1492 次瀏覽我的觀護人之前說過告誡3次會撤銷假釋,之後有收到陳述意見書,也請律師寫書狀,但在3月初收到法務部矯正署寄來的通知,確定撤銷假釋上面(主旨寫假釋中桅帆保安處分執行法第74條之二第二款第四款規定情節重大,核予撤銷假釋)最後面寫(監獄行刑法第121條第1項及第137條規定,如不服本處分,得於處分書之羿日10日起向本署提起複審) 但在10日內我就馬上收到執行單了,殘刑1年8月7日在不到1個月的時間我的殘刑就走完了,請問我現在到底該怎麼做呢?已經有請律師第書狀提起複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