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同意蒐證FB貼文違反個資法?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505 次瀏覽
刑事已判決
我方過失傷害35日可易科罰金,對方55日可易科罰金。
接下來走民事,對方一直不肯認罪且蒐集FB資料作為下次開庭民事訴訟證據。蒐集車禍後我女友在FB上的PO文指控腦傷為何還可以去吃餐廳打卡?
我有2個問題:
1.這樣的刑事判決民事比例是多少?
2.他們這樣行為有違反個資法嗎?
5a730579用戶 發表於 2022/03/21 17:00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2/03/21 17:11
    回覆諮詢(19569)、最佳解答(1503)、獲得感謝(5713)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1.民事判決會參考車鑑會鑑定意見,如果一個肇事主因一個肇事次因,通常比例是七比三。
    2.如果貼文是公開的,沒有違反個資法或其他犯罪。而且對方只是用於訴訟中使用,本身沒有違法。
    3.本律師處理過很多車禍案件,如果需要協助
    建議可以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2/03/24 09:45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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