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議乙案業經發回續查?
刑事犯罪 其他 6170 次瀏覽如表題 先前有收到不起訴判決書但昨天又收到通知內容是 被告(我)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再議乙案業經發回續查。 請問這是什麼意思?先前判不起訴是判錯嗎?現在要改判有罪嗎?已經判不起訴了為什麼還要發回續查? 謝謝回覆
如表題 先前有收到不起訴判決書但昨天又收到通知內容是 被告(我)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再議乙案業經發回續查。 請問這是什麼意思?先前判不起訴是判錯嗎?現在要改判有罪嗎?已經判不起訴了為什麼還要發回續查? 謝謝回覆
您好: 一、本人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多年(當任律師後承辦案件可以參考本人之『阿光律師』部落格及粉絲團)。 二、就您所詢,就是檢察官將不起訴處分送到高檢署,高檢署認為原來的檢察官不應該不起訴,撤銷原來的不起訴處分,案件會回到原來地檢署,該分給不同檢察官繼續偵辦,建議您委託律師辯護為妥。 本人LINE ID:who776 其他資訊,請網路搜尋『阿光律師』粉絲團及部落格,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您好 就是認為有沒有調查清楚的狀況,要發回再繼續調查的意思。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祝福您平安喜樂、事事如意。
您好 1、代表上級檢察署認為原本的不起訴書有問題,發回給地檢署重新再偵查 2、如果希望爭取不起訴,建議委託律師提出答辯狀 3、本律師擅長刑事案件 如果需要協助 建議可以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您好: 本件經高等地檢署認定仍有再調查必要,代表檢方目前認定您仍有犯罪嫌疑,進而後續偵查起訴機會不低,檢察官傳喚時可考慮讓律師陪同與您一起接受訊問,一面針對有利證據進行答辯,另一方面可以檢附相關資料以及答辯狀,來遞送給檢察官,以確保檢察官能全盤了解我們想要主張的事實,並能參酌所有對我方有利的證據。 相關細節可攜帶相關證據文件以利於對個整體案件之評估,詳細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件可供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您好,根據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發回續查代表高等檢察署收到原不起訴處分書,認為可能有未調查清楚之情況,於是發回給原地檢署重新偵查。 若您有遇到任何法律上的問題,可以再與我們聯繫~~~ Line ID:@kenlin 電話:02-7729-2797 分機:110、625 *歡迎與我們聯繫以讓我們跟您說明更多案件的詳細內容,更能具體協助到您 *跟我們以line進行線上諮詢是不收費的,您可以放心加入我們的帳號以讓我們初步與您討論您遇到的問題
再議發回續偵,代表高檢署可能認為偵查未完備、有應調查未調查之證據等情況。既然被發回續偵,建議委請律師擔任辯護人,以爭取不起訴處分。 若有進一步諮詢或委任需求,可以來訊。
您好: 代表高檢署認為原先的不起訴處分書可能有調查尚且不完備之處,故發回地檢署續行偵查。發回地檢續偵會由不同的檢察官承辦,您有可能會再收到開庭通知,如有需要可委請律師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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