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幫未成年子女保人壽保險,想以保費扣除每月的扶養費用。
婚姻.監護 撫養費用 2633 次瀏覽事實經過: 未有監護權的生父,經法院判決每月應給付未成年子女6千元扶養費,未按時幾付欠下共23萬多的費用,至少強制執行扣薪已快達清償階段,生父又向法院提出他有幫孩子保人壽保險,並非未幾付每月的扶養費 問題:請問人壽保險是否是必要性支出? 若法律規定這也可以當做扶養費,那未成年子女的教育費生活費直到16歲時 這期間扶養費也並非無增加的可能,雖然媽媽單獨監護另組家庭,至今孩子即將升小學 生父如果作為讓我們實在無法認同 難不成將來孩子生病住院了 是要等保險理賠才給孩子修養復健嗎? 我7月3號要出辯論庭 目前沒請律師,因為生父的問題比較多 多次提高 屢試不爽,單純來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