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車自撞,租車公司只有強制險,無其他保險的理賠問題,無人受傷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1817 次瀏覽請問:於111/3/25凌晨開出租車行的車輛行駛在國道上發生自撞分隔島車禍,無人受傷,現在與租車行談論賠償事宜。所租車輛為104年TOYOTA白色小型車,租車行要求回原廠估價,原廠以全新估價金額超過15萬元,在包含車行要求折舊費用為3萬多元,租車行所開賠償費用高達21萬(估價金額、折舊金額、租車ㄧ日為1800,從租車自撞後那日算起到車輛維修到好的金額),請問賠償金額是否合理?而折舊金額租車行表示以原廠估價的金額除以三?現在因為車行所開金額太高,所以想跟車行打民事訴訟。 再請問:車輛折舊部份是租車行可以跟租車的人要求的費用是嗎?還是租車的人在以全新修復之後,可以跟車行要求折舊費用?麻煩請解答,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