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在公告欄張貼不實毀謗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2352 次瀏覽近日管委會在公告欄張貼不實毀謗,毀謗我及我老婆。 社區主委之前多次以黑函投信箱毀謗,已經提告3案【刑事毀謗附帶民事賠償】進行中 我有個問題想要詢問: 管委會不能為刑事被告,所以我要告主委毀謗,但是,這樣如何在民事部分附帶向管委會求償? 還是說要刑事、民事 分別提告 我的主要目標是:讓管委會的委員 支付 民事賠償(精神賠償、道歉) 謝謝
近日管委會在公告欄張貼不實毀謗,毀謗我及我老婆。 社區主委之前多次以黑函投信箱毀謗,已經提告3案【刑事毀謗附帶民事賠償】進行中 我有個問題想要詢問: 管委會不能為刑事被告,所以我要告主委毀謗,但是,這樣如何在民事部分附帶向管委會求償? 還是說要刑事、民事 分別提告 我的主要目標是:讓管委會的委員 支付 民事賠償(精神賠償、道歉) 謝謝
您好,有無提出刑事告訴空間仍要就相關事證進一步釐清,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例可供參考,相關細節可持與本所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justice0907739330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祝福您平安喜樂、事事如意。
您好 關於您的疑問「管委會不能為刑事被告,所以我要告主委毀謗,但是,這樣如何在民事部分附帶向管委會求償? 還是說要刑事、民事 分別提告」 程序方面,主委可以成為刑事被告,但管委不行。所以主委就算被刑事方面被起訴,您民事方面若要追究管委會責任,不能在主委的刑事該案中提起附帶民事,只能另外提告管委會請求精神慰撫金。 法律問題建議尋求專業協助,倘有進一步諮詢或委任律師辦理之需,您可點入本人之律師頁面,循任一聯繫方式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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