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拒絕修繕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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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分三區。只有一區(A區)有小公,例如污水設備等等,維修費用由該區住戶負擔。目前污水馬達需作更換,但新任的管委會說這是A區專用的小公,其他區都沒有,是「約定專用部分」,應該由A區自己管理,自己叫廠商來維修。但規約有寫到「公共設施(含污水設備)」,以及區權會決議有寫到「大公、小公」由管委會負責管理。請問:
1. 污水設備是A區所有住戶共同使用,雖然是小公,但應該還是屬於大樓條例定義的「共用部分」吧?
2. 依據大樓條例第7條第五項,A區污水設備是否不得為「約定專用部分」?管委會的說法是錯的?
3. 若管委會預計在區權會決議A區住戶自行管理小公,因為其他住戶占多數,基本上都會同意,A區住戶要如何救濟呢?
680a05be用戶 發表於 2022/04/03 16:16

4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2/04/03 22:32
    回覆諮詢(19762)、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可以以管委會為被告,委託律師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修繕。
    2、管委會說法並非正確,建議先確認規約或住戶決議內容。
    3、如果需要協助,可以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2/04/03 17:02
    回覆諮詢(6980)、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3)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管委會說法有無理由仍要先就社區規約以及社區相關決議內容進一步確認方能釐清,有無訴訟或是協商空間以及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鄭楓丹律師
    鄭楓丹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4/03 19:26
    回覆諮詢(2423)、最佳解答(73)、獲得感謝(771)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若污水設備被約定為「約定專用」,但因規約有約定,仍由管委會負責修繕,則管委會有修繕義務。
    只是費用部分,是由管委會出,或者由a棟住戶出,就看規約有無約定。
    
    管委會若拒絕不修繕,可以管委會為被告。
    
    若有期待問題,可以加line進一步諮詢。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4/06 09:41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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