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說要斷絕關係,能拿回扶養費嗎?

婚姻.監護 撫養費用 1687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我是家中最小的妹妹, 大姐已嫁, 二姊就是說要斷關係的那位, 大姐跟二姐吵架, 都沒往來的那種, 我所知道的起因就是: 有一次連假大姊要回家住,媽媽當然說好, 結果二姐就不開心了, 表示房間不給住( 我跟二姐共同的房間), 媽媽說大姊跟她睡, 不會動到妳們的房間, 但二姐還是把房間的門鎖換掉鎖上, 後來還在房間裡裝監視器, 然後經過父母面前都是一副晚娘臉,無視父母, 開始漸漸不回家住, 後來趁著家裡沒人直接把東西搬走搬出去住了, 然後打電話給媽媽說要斷絕關係, 講話不是很好聽。 媽媽也說過要斷乾淨的話,那姊姊是不是應該要交扶養費, 姐姐回了一句又沒人叫你生, 然後就把電話掛掉了。


問題: 請問真的斷絕關係的話, 父母能爭取拿扶養費嗎? 該怎麼去爭取?
084b6fbb用戶 發表於 2019/06/21 08:09

3 位律師回答

  • 詹振寧律師
    詹振寧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6/21 10:21
    回覆諮詢(46)、最佳解答(1)、獲得感謝(10)

    父母親扶養未成年子女是法定扶養義務,此項義務包括扶養費在內
    首先父母與子女之間是無法斷絕法律關係的
    其次情感上縱然斷絕也無法索回已經支出之扶養費用
    
    
                         
  • 葉鞠萱律師
    葉鞠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6/21 13:02
    回覆諮詢(919)、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176)

    在法律上,父母親有扶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不能要求返還扶養費用,
    但同樣的,除非姐姐經法定程序由他人收養,否則日後父母如不能維持生活時,姊姊須盡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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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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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06/21 13:35
    回覆諮詢(4146)、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您好:
    
    除非當時是收養的情形,否則父母子女的血親關係是無法斷絕的。
    
    另外,直系血親間是互負扶養義務的,既然是義務當然也無法要求把付出的扶養費用取回。不過反過來說,如果將來父母親無法維持生活時,也能向子女請求扶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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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陳鴻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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