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據正本

債務糾紛 借款.貨款 3766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本人有借錢給外勞,並約定好簽署借據,之後外勞不還錢,本人申請支付命令,但外勞提出異議,並說名字跟借錢並不是他,而法官一直要我提出正本。

問題:我想問律師,如我提交給法院的支付命令是否已經為民法第358條經有司法事務官認定還不用提出正本,因本人怕正本在去法院的路上遺失,再問,如遺失的話,那這責任又應該算誰的?
85d8ce59用戶 發表於 2019/06/21 12:56

3 位律師回答

  • 詹振寧律師
    詹振寧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6/21 13:23
    回覆諮詢(46)、最佳解答(1)、獲得感謝(10)

    感謝律師回答
    外勞異議的理由既然是他並非實際的借款人
    所以關於借據上面的簽名是不是這位外勞
    法院就有核對筆跡的必要
    如果要核對筆跡一定是要看正本
    如果您不提出正本
    恐怕會被駁回
    另外正本的保管責任在您自己
    如果您不慎遺失
    法院並不會負責
    而且您所說的正本一定是借款的主要且唯一證明方法
    絕對不能遺失
    
    
                         
  • 85d8ce59用戶
    發表於 2019/06/21 13:27
    再請問律師 那正本不慎遺失的話,有影本的話,可以證明嗎?
  • 陳啟桐律師
    陳啟桐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06/22 18:00
    回覆諮詢(26)、最佳解答(0)、獲得感謝(3)

    感謝律師回答
    法院會認為影本可能經偽造或變造,不能證明是真正的,而不予採信這個證據。
    
    
                         
  • 詹振寧律師
    詹振寧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6/23 00:27
    回覆諮詢(46)、最佳解答(1)、獲得感謝(10)

    感謝律師回答
    影本究竟不是正本
    而且影本與正本有沒有不同
    法院無從查明
    所以影本在民事訴訟上
    除非特例
    向來不會被採用
    
    
                         
  • 85d8ce59用戶
    發表於 2019/06/23 07:35
    我的影本跟遞交給司法事務官的影本是一樣的
  • 85d8ce59用戶
    發表於 2019/06/23 07:40
    而司法事務官已審查無誤才會核發支付命令 而現在法官要我提出正本是不相信司法事務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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