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礙名譽、毀謗 事主發文加上底下留言者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787 次瀏覽這件事情發生在我還在大四的時候,那時候我騎機車撞倒一台車後,中間談和解金額不愉快但是並沒有口出穢言相向,而兩天後在警察局以10000多和解(簽立和解書),但事後對方竟然發文公審且把我們和解時私下對談偷偷錄音且也發上網,再來要開庭了,大四那年我過的非常不愉快,走到哪上課不管老師點名等等都會聽到很多輿論,且那時候真的覺得自己都快得憂鬱症,現在開庭不知道對方有無意願和解,但是就算不願意和解給他們一個案底我也覺得剛剛好,但是如果要和解的話我喊出三萬元的和解金會獅子大開口嗎?想想大學最後那年我真的非常無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