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車輛折舊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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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11/12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皆沒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對方有移動車輛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有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行駛圓環綠燈準備直行卻被對方闖紅燈撞。
處理,拖了一個月我打電話給他本人因為保險公司並沒有聯絡我他本人因為保險公司並沒有聯絡我,打過去說他太忙了忘記晚點會跟他的保險公司說,後來保險打給我叫我先去估車,估完他們的人會去現場看車輛如何,看完之後我問他所以現在要怎麼處理,他叫我先去申請初判表等初判表出來再談和解。過了3個月初判表下來對方保險說攜帶證件、印章、存摺、等還有估價單跟收據。重點我還沒有一筆錢修車根本沒有收據可以開,對方保險就說那就等你有一筆錢修有收據再來看和解! 當下聽到蠻錯愕我是被撞的,我那時候還有打給他們保險公司對方說有收據就會照價賠償,所以我就跟車行說還是我先付押金到時候錢下來再修,他們就開收據給我了,隔天去他們公司談和解對方卻說收據只是參考還需要再算折舊有的沒的,我當下很生氣直接就說沒辦法那就走調解吧。
已上是過程 想問: 維修車輛一定要算折舊嗎因為我有看到有人是恢復當初車禍前得樣子是不是對我方比較有利,還是有其他民法比較保障受害人
091fe63c用戶
發表於 2022/04/26 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