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監護權以及責任歸屬
婚姻.監護 其他 753 次瀏覽我老公和前任女友(以下稱A,前任母親稱B)生有一名女兒。並未登記結婚,孩子父親是由我老公認領。 一開始他們分開時雙方明明說好由兩方共同監護。 但我和我老公結婚後孩子也到了該上幼稚園的年紀(4歲)於是我們去確認過孩子的戶籍以及監護權, 結果發現B當初私自將監護權歸屬於A。導致現在我們夫妻想讓孩子上課,A和B卻因育兒津貼不讓孩子上。 我們曾經跟A談論過此事,但得到的結果就是不讓孩子上課。我們對話紀錄裡有明確提到接下來孩子上課的問題及費用我們並不負任何責任。 我想請問一下,因為我們已經有積極想處理孩子監護權以及戶籍的問題。現在是A不肯給我們⋯ 因為接下來我們有自己的生育計畫,到時候如果A不要孩子的監護權跟戶籍說要給我們,我們能否拒絕? 如果對方強行把孩子丟給我們的話該怎麼辦? 到時候她如果來亂要把孩子丟給我們算是侵害我的配偶權嗎?能提吿什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