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詐騙集團當成人頭帳戶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2428 次瀏覽
事實經過: 約在去年(2018)我經由交友網站(pairlovers)認識了一個名為{米粒}的女子,聊了一段時間後,精蟲衝腦外加以男女朋友互稱,那時候的我以為遇到了另一半。在月12月中的時候,她說要介紹他朋友給我認識,暱稱{古奈}和這個谷奈聊了一段時間後,約在12月底她問我能否幫她代購東西,因為他人在大陸,買完再用郵寄的方式給她,但我不會使用就拒絕她了。但她已在我沒正式答應她前,匯了48000給我(分兩次一次24000)。後來我告訴她我真的不會使用後,他就給我一個帳戶說把其中的18000還給她,另外30000邦她儲值交友網站(pairlovers)的金幣,由於我不會使用,所以她朋友{米粒}就給一個名為{半島}的line帳號說可以請他幫忙。之後大約過了一個星期,{米粒}問我能否再幫她(谷奈)一次忙,幫她儲存3400到她的(pairlovers)帳戶,我拒絕了,我說叫{谷奈}親自來跟我說。1/10我確定有看到3400到我的戶頭,但由於我不知道要幫{谷奈)什麼忙,所以我把那筆錢提領出來放在我其他的戶頭裡不去動它,想說等知道用途後再說(由於那3400是匯到我的薪轉帳戶,我怕和我的薪水搞混,所以把它存放到我平常沒再用的戶頭),接下來{谷奈}也一直沒有跟我說用途,直到1/18我要去看我薪水有多少時,我才發現我被當成人頭帳戶。
之後我和{米粒},{谷奈}都有連絡上。{谷奈}是說有幫被害人(林xx)儲值,不懂為什麼會告,但是對於我的問題都避而不談;例如:為什麼要提供我的帳戶。只有跟我說可以跟{米粒}拿告我的人(林xx)的聯絡方式。但拿到了(林xx)的聯絡方事後因為害怕,所以我也沒有連絡他。一直到了4/11我去做了筆錄;發現(林xx)被騙了45萬餘元,而其中的3400元是在我這裡,其他的錢則是分別匯到了4~6個不同的人頭帳戶裡。後來我和林xx聯絡上了,已經把3400用臨櫃繳款的方式還給他。
本來以為只有這件事情,但在今年6月的時候又有人告我說我騙了48000(和上方林xx為不同人,警方說名為周OO),我才知道說原來是詐騙集團的三方騙術;{谷奈}一方面讓我以為48000是她匯的,另一方面又提供給周OO我的帳戶,用不知名的理由要他把錢匯進我的帳戶。於是我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背了兩條詐欺罪
問題:1:林XX的前我已經還給他了,請問他還能向我求償嗎?
他問我:你以為還3400就沒事了嗎?那我剩下賠償該找誰
2:由於我是後來(6月)才被周OO告詐騙,也是那時候才知道遭受到所謂的第三方詐騙(谷奈冒用周OO的身分)。在這之前一直以為匯48000給我的就是谷奈本人,在做筆錄的時候本來想告這個帳戶的持有人,但後來警方說他也有可能也是人頭帳戶才作罷。我目前還沒有聯繫上周OO;請問他有辦法向我求償嗎?如果有,那該怎麼做才能讓賠償金額降到最小?
798cebcc用戶 發表於 2019/11/01 15:14

1 位律師回答

  • 楊時綱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19/11/01 22:00
    回覆諮詢(131)、最佳解答(15)、獲得感謝(56)

    感謝律師回答
    (1)林XX可以主張你是詐騙集團共犯提告民事要你賠償其餘損失,但因為事發經過不明確,通常會先告刑事,觀望檢察官的認定與你的反應再說。
    (2)周OO告你詐欺就是要逼你賠償,畢竟錢是匯進你的戶頭,且經過你轉匯或提領使用,若你不能合理說明並證明你所述為真,恐怕會被當成詐騙集團的共犯。
    (3)只要周OO原諒你且不追究就可以把賠償金額降到最小,但這種事恐怕不會發生,遑論他已經提告詐欺,這罪名無法私了。
    (4)妥善截圖保留你與米粒、谷奈的訊息對話,並備齊你的帳戶金流進出的交易資料、匯款單據等,盡早找律師討論答辯方向並寫份答辯狀依照時序整理清楚事實經過,會比較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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