騷擾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472 次瀏覽
諮詢內容:  因為我的車箱被A故意丟進廢紙, 所以我向B, C, D, E講這件事, 然而Z竟然說我騷擾他人(未指名)

諮詢問題: 
1. 如果Z提不出我騷擾他人的證據, 我是否能向Z提出誹謗告訴? 或哪種告訴?
2. 我的不動產(汽車)被A放入廢紙, 雖然沒有造成我生命財產的損害, 但A也算犯罪吧?
    有沒有適用的法條?

謝謝
f80bf055用戶 發表於 2019/11/01 15:56

1 位律師回答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19/11/07 09:35
    回覆諮詢(1935)、最佳解答(147)、獲得感謝(630)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關於您所提出的問題,簡要回答如下:
    1.誹謗罪須行為人有散布於眾的意圖,若Z僅告知您騷擾他人而無散布於眾的意圖,恐難成立誹謗罪。
    2.汽車是動產,並非不動產,而A將廢紙放入您的車廂內,雖有可能造成您的不便,但這並非刑法處罰的行為,應該沒有適用的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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