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物侵佔
其他 其他 561 次瀏覽因4/28回家途中遺失卡套內有台鐵定期票、優遊卡及朋友的名片,因悠遊卡為記名,上網查詢使用紀錄發現遺失隔日4/29在超商有一筆消費交易,且台鐵定期票為2個月份可無限乘坐(4/26才剛購買開通),因為台鐵沒有記名功能,也就是撿到的人可以拿去搭乘,現在已經先確認到優遊卡有消費紀錄,因為卡套上有朋友的名片可以聯繫,但卻沒有收到拾獲者任何通知,如果報警後,對方會有侵占遺失物罪嗎?
因4/28回家途中遺失卡套內有台鐵定期票、優遊卡及朋友的名片,因悠遊卡為記名,上網查詢使用紀錄發現遺失隔日4/29在超商有一筆消費交易,且台鐵定期票為2個月份可無限乘坐(4/26才剛購買開通),因為台鐵沒有記名功能,也就是撿到的人可以拿去搭乘,現在已經先確認到優遊卡有消費紀錄,因為卡套上有朋友的名片可以聯繫,但卻沒有收到拾獲者任何通知,如果報警後,對方會有侵占遺失物罪嗎?
您好 1、可以報警,只要拿到受理案件證明單,就是正式提告, 2、有使用紀錄代表對方可能會有侵占罪刑責 3、如果對於後續提告細節不清楚,建議可以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可以
您好,此種情形還是盡速報警提告,是有機會找到拾得遺失物之人和遺失物,對方可能因此被警方以侵占遺失物罪名移送地檢。若有找到拾得人,地檢會傳訊告訴人與被告。倘有其他疑問或案件細節,可加LINE ID:lawyerc或線上預約諮詢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祝福您平安喜樂、事事如意。
您好: 依所述對方行為已涉及侵占遺失物罪,即使不知被告身分您也可提出刑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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