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遺留的土地已被別人使用20年,我可以向他索討租金嗎
不動產.土地 租賃 614 次瀏覽父親過世時有留下土地給我們姐妹,與哥哥的相鄰,且有一個占地近百坪的鐵皮屋,哥哥20年前把地賣給別人,但不包括鐵皮屋,只是借用。最近發現鐵皮屋在我們的地目內,正在申請鑑界。 請問: 1.鑑界結果鐵皮屋確實在我們姐妹的地目上,我可以跟對方索討這20年的租金嗎? 2.如果對方不認,可以形成侵佔嗎? 謝謝~
父親過世時有留下土地給我們姐妹,與哥哥的相鄰,且有一個占地近百坪的鐵皮屋,哥哥20年前把地賣給別人,但不包括鐵皮屋,只是借用。最近發現鐵皮屋在我們的地目內,正在申請鑑界。 請問: 1.鑑界結果鐵皮屋確實在我們姐妹的地目上,我可以跟對方索討這20年的租金嗎? 2.如果對方不認,可以形成侵佔嗎? 謝謝~
您好 1、如果確實屬於無權占用您的土地,依法只能索討五年內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費用。 2、但是當初您哥哥如果有出借對方,且沒有約定租金,或者鑑界後發現鐵皮屋實際上是在他人土地,事實上您無法要求對方支付租金,因為對方並非無法律上權限而占用您的土地 3、主觀上通常欠缺犯意,所以不構成侵占罪或竊占罪,雙方屬於民事糾紛。 4、如果有其他問題,建議可以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發問人透過法律圈平台詢問,因身份匿名,且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法律建議,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您好 租金只能請求五年,租金的計算方式,可以參考土地法第97條的規定,能要回的可能也不多。 另對方確實無權佔用您的土地的話,可以請求拆屋還地。 若有其他問題,可以加line進一步諮詢。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祝福您平安喜樂、事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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