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案件,被害人匯了兩筆金額,檢方只追查到其中一筆,有無可能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014 次瀏覽事實經過: 去年五月,因網路詐騙誤匯了兩筆帳戶金額出去,其中一帳戶已被追查,人頭帳戶及車手均已於9月被起訴,目前(今年五月)被害人正與車手及人頭帳戶於法院審理及判決當中。但被害人誤匯入的另一筆,目前被害人都還沒有收到起訴書,當初被害人於警局報案做筆錄時,確實有將匯款明細(其中詐騙之兩筆紀錄,不同帳戶的截圖),一併轉交出去,當作證據。 以下兩個問題詢問: 1.一般檢方追查詐欺案件,如果有匯款紀錄明細,是否就一定追查的到車手及人頭戶? 2.一般檢方追查詐欺案件,時長通常要多久?真的有可能已經發生了一年但還是沒有追查到另一筆金流及嫌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