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詐欺有去法院調解也有開庭,對方還是沒有按照調解上時還錢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410 次瀏覽事實經過: 去年初被詐欺幾萬元,有報案,去年底有去法院跟對方調解,對方表示會在今年某月某號還錢,不過時間已經到了,對方沒有履行該調解的筆錄內容,直到最近法院寄來刑事簡易判決書,上面寫到「若未能履 行,告訴人等亦得持前揭調解筆錄為民事強制執行名義,對 被告之財產聲請強制執行,足達沒收制度剝奪被告犯罪所得 之立法目的,若就此部分犯罪所得再予以沒收,尚有過苛之 虞,爱依刑法第38條之2第2項之規定,不予宣告没收或追徵,附此陳明。」 問題: 1.我想詢問「若未能履 行,告訴人等亦得持前揭調解筆錄為民事強制執行名義,對 被告之財產聲請強制執行,足達沒收制度剝奪被告犯罪所得 之立法目的,若就此部分犯罪所得再予以沒收,尚有過苛之 虞,爱依刑法第38條之2第2項之規定,不予宣告没收或追徵,附此陳明。」的意思? 2.如果要我要怎麼對被告之財產聲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