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不給班表,未合意調動,是否能主張「受領勞務遲延」
勞資糾紛
解僱.借調.調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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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師您們好:
我在保全業做月薪制正職,社區前陣子開始要求每周提供快篩陰性證明。詢問公司主管目前保全業非指揮中心所定之特殊行業,雇主應負擔快篩時,主管回應公司不會提供,如不能配合請自行離職。我表示我有工作意願,不會離職,主管隨後不給我社區班表,找人取代我的職位,告知我現在變成機動人員,給我一個離現在工作場所遙遠的案場要我去報到。我明確表示違反調動五原則,不同意調動。主管不理會說他有給我案場,不報到就是曠職,不排我的原職班表至今。
請問
1.溝通過程我有對話紀錄作證明我有工作意願,如果最後應該得走資遣,資遣前沒排班的日期能不能申訴「受領勞務遲延」?
2.另外有個可能有爭議的地方,是我在原社區做了半年以上,主管在我問完快篩負擔後隔天,說我當初報到資料沒繳齊,沒有安調到,保全人員都需要安調,故不能回社區。請問這部分我不知道要查詢什麼法規,如果我去年面試報到時,公司沒有送齊資料,在我已過了試用期後,主管能主張人事資料不齊全,「先」不給上班,補齊後才能上班嗎?謝謝您們。
3.公司不願負擔快篩費用,逼我離職,始終不協助我恢復原職,請問有明確的行政裁罰管道能夠申訴去罰到主管或公司嗎(就業歧視不知道能不能成立)?
非常感謝您們!以及這個網站提供的幫助
0fc591c4用戶
發表於 2022/05/09 0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