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輔助宣告的人獨自去按鈴申告是否有效?
刑事犯罪 其他 281 次瀏覽有一個朋友他是受輔助宣告之人,在2019年時遇到汽車被別人侵佔不還而被迫承受代墊了大量的罰金討不回,對方甚至還在沒有任何金錢借貸、欠錢關係的情況下趁他落單時把他帶去簽了68萬元的本票和借據當作附身符(本票的日期還是對方嗣後隨意填寫的),雖然他的母親作為輔助人同意並且向對方民事提告返還不當得利(汽車的罰金),但是對方的態度不但吊兒郎當、事不關己甚至還一直拿著那張莫須有的本票說他欠錢不還,對方的此舉讓他想對對方多加提告侵佔(車子)以及偽造文書(本票)以進行懲戒。 他想要多提告刑案懲戒對方,可是他受輔助宣告之人進行法律訴訟行為必須經過輔助人的同意才會有效,但是他的母親(輔助人)不想再花錢花時間去多打官司了,他因為沒工作沒錢請律師也不符合法扶資格,所以想問如果自己獨自去地檢署按鈴申告這樣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