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費用 子女監護
婚姻.監護 子女監護 391 次瀏覽事實經過: 110/2月多,離婚後,有兩位女兒,與前妻簽訂好一人一個,後續私下都給我,1111/3月多,現況說要都要拿回來給她,我不肯是因為今年年底想把孩子接回來上學,所以前妻現在已提告我(改訂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等。 也跟我說,在婚姻中時,幫他們家業(復健車) 因一些損壞器具,擦傷,的維修費也開始跟我討。(因為當時他們是說,有幫我墊 問題:我的問題是 1.我有監護權可是對方不給我帶小孩 怎麼辦 ? 2.對方一直要我給什麼欠的錢 我有需要給嗎 ? 怎麼證明那些是我用的 如果真的要給 ? 我沒錢怎麼給? 1.雖然他們是主要照顧者 但是中間我一直都要帶小孩 他們都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