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詐欺洗錢
刑事犯罪 刑事程序 1735 次瀏覽律師您好 我的問題是我在網路接觸一個電商平台 說稱開網路商店賣東西不用管貨的問題 只需要付貨款賺取中間利潤就可 一開始她真的有讓我提領後來真的相信這是個可以賺錢的平台 所以後續一直入金總共12萬 我被詐騙途中也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提供給對方銀行帳戶 幫對方轉錢總共5筆 全部18萬 導致我銀行變警示帳戶 那我這樣的罪 是叫做什麼罪? 這個有緩刑的機會嗎 這個可以有可以易科罰金嗎? 可以會被判多久 請問檢察官會質問哪些問題呢? 我該怎麼讓他知道我是真的不知情而幫助了詐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