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少女深夜未歸居住16少年家
刑事犯罪 少年事件 974 次瀏覽本人16歲但本人有保護管束,和一名16歲少女在網路上認識並且有曖昧,有一天下午和他約吃飯後本人有訊問他幾點回家,他說都可以他沒有門禁,所以我就訊問他那等等要不要來我家,他也說好,大約晚上11點後來我家我們中間也有發生性行為,但也是經過女方同意且女方並無拒絕,到了隔天早上6:30女生也回家了,但後來女生家長傳訊息給我,說如果我之後再和他有任何聯繫就要對此事進行提告。 請問如果女方提出誘拐未成年少女深夜未歸這樣會構成嗎? 如果對此事進行提告有什麼法條會適用? 如果有保護管束會不會因為此事受到影響而上一件案子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