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收養哥哥的小孩
婚姻.監護 子女監護 1504 次瀏覽事實經過: 因為哥哥年輕時與女友生下一名孩子,小孩生下後沒有結婚,而哥哥也未善盡撫養責任,女方常把小孩送到身邊的朋友照顧,自己卻不把小孩子接回去,結果女方的朋友報警處理,現在小孩子安置在家扶中心,開庭後法院判定小孩子回不去女方那邊,而我哥哥在開庭時與對方大吵一架一氣之下簽了放棄撫養資格,現在家扶人員告訴我小孩子有可能會被安置在機構,因為我不希望那個小孩在那個環境下長大,所以我決定收養這名孩子。 目前我20歲、職業軍人(長遠) 我知道以我目前的年紀,要養一個小孩很不容易,但我也不忍心讓這個小孩子像皮球一樣被丟來丟去,第二是因爲家裡有年近60的父母,我不在的時候可以讓小孩陪陪爸媽。 這孩子目前7歲 謝謝律師們耐心看完。 問題: 一.因爲報稅時父母的扶養人是我,聲請小孩子監護權應該要給父母,還是給我比較好? 二.為避免小孩子長大後,他的父母老了要這個孩子去照顧他們,我該如何防範。 三.我該如何向地方法院提出聲請人是我,而不是阿公阿嬤。 四.我有什麼該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