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我行使扶養責任

婚姻.監護 撫養費用 872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我今年16歲,媽媽有兩個女兒,他在我2歲 妹妹三個月時離開家裡 後續不聞不問,過了八年多後才回來,回來後也馬上到外地去工作,連續好幾年都沒有養我們,很久以前說過要一個月給我們兩千,但是匯了一兩次之後就再也沒有匯了,他說他已經離開這個家所以不需要養我們,我們都是靠阿公跟爸爸扶養的,但我們家本身經濟狀況也不是很好,最近阿公去世,爸爸也因為一些事不在家,家裡現在完全沒有收入,他說
會一個月給六千我和妹妹一個人三千,但這對我這個高中生來說根本不夠,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問題:1.請問我可以針對他沒有扶養我們來跟他索取更多扶養費嗎?

2.如果他後來又不匯錢請問我可以怎麼做?
c8758b51用戶 發表於 2019/11/03 16:38

2 位律師回答

  • 陳俊瑋律師
    陳俊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1/03 16:59
    回覆諮詢(634)、最佳解答(21)、獲得感謝(224)

    可以。
    聽起來你家經濟狀況不好,建議申請法扶試試看。
    
    
                         
  • 邱翊森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1/03 18:43
    回覆諮詢(163)、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46)

    感謝律師回答
    1.可以的。
    2.如果得到法院的裁判,是有執行力的,建議您尋求律師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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