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請手足搬出我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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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手足是類似尼特族或啃老族的人,
目前大家一起住在登記在我名下的房子。
手足平時的情緒和態度已經讓我感到言語暴力或精神暴力的程度了。
問題:
1.在法律上我是否有權力請手足搬出去?
2.對手足是否可以不負義務扶養的責任?
3.我是否可以主張誰能居住或不能居住?
253614bb用戶 發表於 2019/11/03 17:45

3 位律師回答

  • 邱翊森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1/03 18:41
    回覆諮詢(163)、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46)

    感謝律師回答
    或可考慮從聲請保護令開始,詳情可能需要找律師詳細討論一下。
    
    
                         
  • 陳俊瑋律師
    陳俊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1/03 18:58
    回覆諮詢(634)、最佳解答(21)、獲得感謝(224)

    感謝律師回答
    1.有
    2.資訊不足無法回答
    3.可以,你的房子你爽就好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11/03 19:40
    回覆諮詢(6985)、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1.你可本於所有權人地位向對方提出搬離房屋民事訴訟。
    2.對方若並非陷於無法自理生活狀態,其他家人尚不致於負擔扶養義務。
    3.原則上你有權利自由處分不動產,惟你只是"名義"上的房屋登記人,這部份最好先與家人溝通協調取得共識後再行法律動作,以免後續產生更多糾紛。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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