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多元計程車 對方要求營業損失及租車費用 是否合理?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2789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今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人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肇有保險 但保險公司僅負責車損理賠 駕駛向我求償營業損失+租車費用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方全責
六、問題:
701df7b8用戶 發表於 2022/06/01 15:23

4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3/06/14 15:07
    回覆諮詢(19877)、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7)

    您好
    1、實際的肇事責任,要以車鑑會的鑑定意見為主,而非初判表。
    2、即使鑑定出來您是全責,對方開的金額您不需要全盤接受。對方必須提出營業損失的確切證明。
    3、另外,因為無人受傷,對方必須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才能跟您求償,但是法院判賠的金額,通常遠低於對方求償的金額。
    4、所以如果覺得不合理,拒絕賠償即可。
    5、本律師經常處理車禍案件,如果擔心被告不知道怎麼應對,建議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發問人透過法律圈平台詢問,因身份匿名,且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楊筑鈞律師
    楊筑鈞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6/01 16:35
    回覆諮詢(96)、最佳解答(0)、獲得感謝(20)

    您好
    若認為對方金額有問題可先請律師與對方協商,或者請對方直接透過訴訟程序來做處理
    對方之金額不一定全然有理由,對方需負擔相當舉證責任
    
    歡迎您把相關資訊提供後,來所或線上諮詢
    茁越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楊筑鈞律師 
    聯繫方式: 
    電話:02-7749-0629
     官方line id :@159rwykq 
    email:cjyang@zhuoyue.one 
    ig搜尋:infinity_lawyer 
    fb搜尋:茁越國際法律事務所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6/02 09:55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信箱:hengdalawbrandon@gmail.com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祝福您平安喜樂、事事如意。
    
    
                         
  • 廖慈怡律師
    廖慈怡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6/02 13:02
    回覆諮詢(240)、最佳解答(5)、獲得感謝(42)

    您好:
    因您提供的資訊過少,建議可以提供多一點資料,以供判斷。
    
    如有其他問題,歡迎與我聯絡。
    Line ID:@497gkuwd
    
    
    【以上內容為依發問者陳述而為初步分析,並非當然之結果,
    任何人均不得依上開內容主張任何權利】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