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案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051 次瀏覽事實經過: 在網路上接了代收款項的工作。對方說有薪水領.一個星期$3000.要我幫忙收款提供給他們對帳跟轉帳給他們.然後我就沒想怎麼多就給他們帳號.之後請我匯出金額有三筆不同時間共轉出加起來6萬6.然後叫我扣掉$3000薪水我就自己轉到自己的帳戶了.之後我發現看不到帳戶裡面的金額.之後我打電話去銀行問說我的帳戶變警示了。雖然我自己有保留了line的對話記錄。之後發現我警示帳戶的戶頭裡還有其他被害人的錢還在我帳戶裡。 問題: 發現帳戶裡有很多筆$1000都是不同帳號的號碼?這樣子我是不是會收到很多張警察通知書?那案件是否可以合併處理呢? 我有收到薪水但是我確時自己轉到自己的帳戶這樣子是不是很嚴重會有罪呢? 後續會被判什麼罪?還會遇到什麼問題呢? 我沒有前科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