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相關問題
婚姻.監護 其他 521 次瀏覽我和先生從去年10月底開始爭吵不斷,過程中雙方都有推拉和怒罵彼此。後來先生在過完年將他名下兩間房產贈予給我(第一間是他婚前購買,第二間是前兩年購買)說是要給我保障,有跑完完整程序。 先生在今年五月初回公婆家住,公婆家人很不諒解他將房產過戶給我,說要提出贈予無效訴訟,請問這是可以提出嗎? 另外先生一直用訊息騷擾我造成我精神狀態不佳,目前有看心裡醫生,也有定期回診追蹤。 但上週一我有因為他的訊息激動跑到他家去找他理論,後來他家人報警,警察就是勸離我離開。 這會影響之後小孩監護嗎? 目前我有通報社工家暴問題,後續我是要靜待觀察他們動作還是直接訴求離婚保障自身安全和房產部分呢? 另外我想在詢問兩間房產目前是我的名字,但房貸還是掛在先生名字上,我可以有權利出租嗎?繳的費用也是入先生房貸銀行的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