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媽媽的遺產後,若之後離婚,配偶有權利分配嗎?

遺產.繼承.贈與 贈與 1578 次瀏覽
繼承媽媽的遺產後,若之後離婚,配偶有權利分配嗎?
可否有條文參考呢?
感謝協助~~
2557911c用戶 發表於 2019/11/04 13:50

1 位律師回答

  • 陳禾原律師
    陳禾原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19/11/04 13:52
    回覆諮詢(326)、最佳解答(22)、獲得感謝(133)

    感謝律師回答
    參考下列民法規定,繼承的財產不會列入離婚剩餘財產分配的計算:
    
    第 1030-1 條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剩餘財產之分配、除外規定及請求權行使之時效)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
    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第一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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