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狀與稅籍登記資料不符
不動產.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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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妹妹出資買下的不動產,登記姐妹名下各1/2持分,只有一棟房,往樓上只有一個樓梯,但有兩個門牌(門牌A跟門牌B),而且只有一張建物所有權狀跟一張土地所有權狀(只有門牌B有建物權狀);後來姐妹協調好,姐姐同意把所有權返還給妹妹,當時要完全以贈與方式由姐姐過戶給妹妹,完成過戶時,妹妹依舊只有拿到一張建物所有權狀跟一張土地所有權狀,對於沒有權狀只有稅籍資料的門牌A卻沒有多想⋯⋯當時問了代書,代書的回答是土地上就只有一個建物,所子已經完成不動產的轉移,而妹妹清謄本出來看也確實如此。直到最近才發現,該房二個門牌的稅籍資料跟權狀登記的總面積是不同的,門牌B的權狀面積為130m2,但兩個門牌的稅籍登記面積,卻各為90m2,門牌B的權狀面積,大於門牌B的稅籍登記面積,而沒有建物權狀的門牌A,仍舊有1/2登記在姐姐名下….
現在問題是,姐妹反目,姐姐不可能再把門牌A的1/2過戶給妹妹,可是握有權狀的妹妹發現,門牌B權狀的總面積,分明大於門牌B的稅籍登記面積甚多,甚至只比兩門牌稅籍登記面積少一點點而以,推斷是原本確實只有門牌B這棟建築,是否前手因增建申報稅務機關,以致稅籍登記資料與權狀不符,妹妹現在是否能主張當年的過戶,門牌A的所有權也已經移轉給妹妹了呢?還是有什麼其他方法,能將這門牌A的所有權完整回歸妹妹名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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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2/06/20 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