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行駛機車道.對方於慢車道右轉產業道路未達方向燈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228 次瀏覽我方行駛機車道.對方於慢車道右轉產業道路未達方向燈 110年5月1號至今未和解.我方受傷住院九天.鎖骨骨折.肋骨五處骨折.四肢均有擦傷.右腳大拇指黑青瘀血.導致甲溝炎門診手術.111年2月15日取出鎖骨鋼板.調解四次未有結果.初判我方未發現肇事責任.法院申請鑑定我方有三成肇事責任.對方是貨車.無人員受傷.對方保險公司提出理賠金額.實在無法負擔休養期間的支出.我方工作是現金支薪.未有薪資轉帳證明.對方保險公司不接受.目前持續還在復健治療中 我有兩個問題想要詢問: 1.上法院出庭我需要注意甚麼及備齊甚麼資料.除了診斷書.收據.要求金額明細外. 2.實在無法理解已經受傷.無法恢復正常機能.還讓對方精神二次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