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洗錢案跟詐欺罪問題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648 次瀏覽4/16日時我透過大陸的綠洲社交平台,上傳了一張圖片,因此讓大陸網友知道我是台灣人,主動私信我,詢問我是否是台灣人,之後就依交友方式跟我聊天,然後於5/8日時突然詢問我能否幫他代購點數,因4/16日聊天開始到5/8日時間不算長但也不算短,聊天過程也很正常,就不疑有他,因此協助他購買點數,結果沒想到在5/10的時候突然發現我帳戶被警示了,經詢問對方才跟我告知他是在幫別人代練遊戲,而不是自己使用那些點數,宣稱是沒在時間內幫客人把角色等級練好所以對方去報警,接著告知我說他跟客人討論過後結果是我在幫他購買2萬9多方就撤銷報案,於是我自掏腰包幫他在購買了2萬9的點數之後,對方就直接將我封鎖了,請問這樣的狀況我是否會被檢察官當作是詐騙集團共犯給偵查判刑了呢!?再來我是否會需要賠償被害人被詐騙的金錢損失!?